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
作者:admin????發布時間:2021-07-10 14:02 ????瀏覽次數 :
德國陽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有兩項衡量指標。
一是浮充壽命,即在標準溫度和持續浮充狀態下,蓄電池能放出的最大容量不小于額定容量的80%時所使用的年限。
二是80%深度循環充放電次數,即滿容量德國陽光蓄電池放掉額定容量的80%后再充滿電,如此可循環使用的次數。通常,工程技術人員僅重視前者,而忽略了后者。

80%深度循環充放電次數代表著蓄電池實際可以使用的次數,在經常停電或市電質量不高的情況下,當蓄電池的實際使用次數已經超過規定的循環充放電次數時,盡管實際使用時間還沒達到標定的浮充壽命,但蓄電池其實已經失效,假如不能及時發現則會帶來較大的事故隱患。
所以,在選擇蓄電池時,我們對兩項壽命指標都應予以重視,在市電經常中斷的條件下,后者就尤為重要。在選擇UPS配套
德國陽光蓄電池時,我們應考慮足夠的浮充壽命裕量。根據相關經驗,蓄電池的實際使用壽命往往只有標定浮充壽命的50%~80%。這是因為蓄電池實際浮充壽命與含義標準溫度、實際環境溫度、電池充電電壓、使用維護等眾多因素有關。